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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二次供水设施交供水企业管理
时间:2017-01-10 09:18:44
文章发布:
原创作者:未知
来源:互联网

       

日前,《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 “《办法》”)公布,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《办法》提出,鼓励开发商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供水企业建设,以及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并验收合格后,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。

《办法》首次提出,建设单位宜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供水企业,由其依法组织实施。建设单位应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委托专业施工安装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新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并验收合格后,应移交给属地供水企业统一维护、运行和管理。新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开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住宅,其二次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按相关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自行整改、建设,整改、建设方案应征求属地供水企业的意见。验收合格后,移交给属地供水企业统一维护、运行和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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